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对企业发放或支付的交通、住房、通讯补贴,明确了纳入工资总额和纳入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属于企业财务规范,不是税收政策。
《通知》对企业职工福利费作了明确的界定,详细列举了职工福利费的5个具体方面,如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等。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此外,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相关支出,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上下班班车、集体宿舍等相关费用,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或者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发生的、不定时间、不定金额、据实报销的市内交通等费用,既不具有工资性质,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仍按原有规定列作企业成本(费用)。
职工个人缴纳所得税问题,也应当遵循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
这项通知将有利于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集团财务部
张 洪
2009.12.5
走进BBIN宝盈集团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董事长致辞 企业文化 组织结构 联系我们BBIN宝盈集团产业
建华制造 建华商业 建华金融 建华文创 建华置地新闻中心
集团新闻 媒体报道 媒体大观 企业视频 活动锦集 活动预告投资合作
水晶城购物中心项目 建华工业园项目 衢州化工园项目 杭州网商城项目人才招聘
人才理念 招聘信息 薪资福利党群工作
党员教育 党群资料 党建纵横 信息快递 他山之石 党员风采 电教之窗 合作社信息 网上党校 工会工作联系电话:0571-28822222 传真:0571-28822222 地址:杭州沈半路2号建华大楼
版权所有:BBIN宝盈集团官方网站有限公司 浙ICP备05006954号-1法律声明